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社区建设】 2008年,社区建设纳入哈尔滨市重要工作日程,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单位发展到44个。1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对社区公益房达标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力争3年全部达标”,再次提高了社区工作经费(1200元/月)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正职900元/月、副职800元/月),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围绕社区建设开展“邻居节”等全市性活动,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出全市首批100个示范社区。社区公益房达标建设完成139个项目,全市城区社区基础设施使用面积平均达到1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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