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概况】

    1987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由抓污染治理的微观管理,逐步转向依据政策、法规进行宏观控制。理顺了条块交叉的管理体制,完善了市区两级环境管理体系。市环保局给区、县环保局下放了7个方面20条责任和权力,如:科级企业"三同时"审批权;环境管理方面的六项责任和权力全部下放到区;乡镇、街道企业和个体企业的超标排污收费的使用管理,超计划收费的部分给区县8%的留成,按有关规定使用等等。
    为了适应转变职能的需要,市环保局还拨出58个事业编制给七个区局,使各区局在增加工作任务的同时增加了人员编制,为开创区环保事业提供了组织保证。
    市区关系理顺之后,市环保局在宏观控制上做了一系列工作。会同银行、财政等有关单位,把一家一户的超标收费,改由银行划拨,把返还款改为有偿使用的贷款。实行“拨改贷”之后,全年共贷款560万元,促进了一批老大难污染源的治理,改善了城市的环境质量。李鹏总理在国务院第十一次环保委员会上听取了哈尔滨市的汇报后指出,环保补助资金实行"拨改贷"是环保管理工作的重大改革。哈尔滨市改革排污收费办法实行银行划拨后,1987年收费1 205万元,比1986年增长13%,为治理污染提供了资金保证。
    1987年制定了18项地方环保法规,开展了全市环保大检查,评出环保甲级(红牌)单位79家,丙级(黑牌)单位18家,黄牌警告4家,并分别进行了处理。为控制新污染,审查了136项工程,"三同时"执行率达97%。在全市80家企业开展了环境指标管理,收到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全年处理信访案件1 431件,结案率87.5%。污染事故1O起,处理率达100%。开展了对话活动,市环保局的领导、污染单位和受污染群众公开对话,共与15家企业和70名群众代表对话,调解了厂群关系,解决了群众受污染之苦。市环保局与市经委和污染企业主管局配合,对23个严重污染单位提出关、停、转、迁的解决方案,已列为市政府"七五"期间为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
    开展了以防治大气污染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市建成8个无黑烟控制区,总面积36.58平方公里,占市区面积23.4%,受益人口54.26万人,占市区人口的21.2%。全市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从1986年的每立方米0.66毫克下降到O.53毫克。完成17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使全市工业废污水处理能力增加了3.5%。
    七区、两县(市)的监测站基本建成,并陆续开展工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过调整,监测能力有了提高,并首次开展了汽车尾气、噪声的监测,1987年监测汽车2.7万辆。该站还承担了两项国家重点环保科研项目,即《哈尔滨化工区经济系统综合双向控制规划研究》和《电厂粉煤灰净化城市污水及其再利用》。(李贵友 贲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