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收购储备】 10月15日,市政府第八十九次会议决定,在哈尔滨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和《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暂行规定》。11月26日,成立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石忠信任主任,史文清、赵书然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土地管理局局长杨学春兼主任。12月13日,成立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土地资产管理,深化了土地使用的制度改革,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到年末,以收回方式储备土地3宗,面积18 767.44平方米。 (白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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