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收购储备】

    10月15日,市政府第八十九次会议决定,在哈尔滨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和《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暂行规定》。11月26日,成立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石忠信任主任,史文清、赵书然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土地管理局局长杨学春兼主任。12月13日,成立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土地资产管理,深化了土地使用的制度改革,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到年末,以收回方式储备土地3宗,面积18 767.44平方米。
    (白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