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立法】

    1989年,市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的需要出发,在12月举行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制定了《哈尔滨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并分别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1989年2月28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1988年12月16日制定的《哈尔滨市市容管理办法》,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市人大于1989年5月10日开始实行。
    (管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