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劳动工资分配】

    1997年末职工工资总额111.95亿元,比上年增长9.2%;职工年平均工资5 118元,比上年增长9.9%。继续深化推进对企业工资总量的调控工作。继续实行弹性工资计划和所有企业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实行弹性工资计划的市属企业已达11 000户,涉及职工107万人;共审签"工资手册"11 774户,涉及职工150余万人。市劳动局与省营养学会、市城调队共同进行社会调查,在调查测算基础上,扩大由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实施范围。提出调整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意见。完成对上年度40户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企业的结算、验收、审批工作。对1997年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42户国有企业进行基数核定工作。对印铁制品厂、化学纤维厂、江南春大厦、松花江水泥厂等16户企业岗位技能工资的改革进行指导和验收。
    (宋曼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