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没社会主义时期⑤(1949.10-1966.4)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历史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大变化。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县政府组织领导全县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革命,开展了抗美援朝、镇反、三、五反运动,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全面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956年,根据省撤区划乡的指示,全县撤销9个区,建立了1个镇,21个乡。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撤销乡镇制,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通过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以后,克服了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造成的困难,使木兰县的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