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机构、队伍、工商团体 第三章 工商团体 第一节 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1年7月1日,为适应全市工商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组建了市个体劳动者联合会(1983年根据国务院64号文件规定改名为个体劳动者协会),此 为全国第一个市级的个体劳动者组织。在市个体劳动者联合会成立的大会上,选举罗淑文 (女)、刘长顺为副主任,商符臣为秘书长。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个体劳动者联合会章程》, 规定个体劳动者联合会,是个体劳动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接受政府和同级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的领导,主要任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对会 员进行社会主义爱国守法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助解决会员在经营中的问题,扶植个 体经济的发展,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多项生产、生活服务活动,更好地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 务。 1982年2月,哈尔滨市个体劳动者联合会组织全市个体劳动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 号召,积极参加“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争当“五好”个体工商业户的活动。全市涌 现出五好个体工商户27户,五好个体劳动者114人。 1983年7月1日,哈尔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在青年宫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会上, 通过了首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了协会章程,将委员会任期延长为4年,选举产生了第二 届委员会委员23人,主任白士明,副主任罗淑文(女)、刘长顺、蒋继昌;秘书长陈福长。 1984年6—10月,市工商局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全市个体劳动者中开展了“优质服务百 日竞赛,争夺百面红旗,创优异成绩向国庆35周年献礼的活动”,有百名优胜者荣获优质服 务流动红旗奖。当年全市个体工商业户共向国家缴纳税金145万元,上缴管理费130万元,认 购国库券85万元,为市儿童活动中心集资1.7万元,为社会服务2万多件。 1987年3月23—24日哈尔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友谊宫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市 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的领导以及省工商局、省个协的负责人出席了大会, 市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到会祝贺。会上,修改了《哈尔滨市个体劳 动者协会章程》,改委员制为理事制,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71人,常务理事28人。 会长为王洁纯,副会长为李福全、白士明、胡荣斌、王洪华(女)、邱宝林、孙英(女)、 焦裕昌、张国斌、张廷金,秘书长为王守贤、副秘书长为宋惠珍(女)、李俊。名誉会长为 李嘉廷,顾问为王世杰、宋然、林楠、郝守志、丁广文。 1988年3月—1989年10月,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省工商局、省 个体劳动者协会、市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个体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部 署,对全市从事家电维修、服装加工、烹调、理烫发、照相、钟表修理等6个行业的个体技 术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先后举办了74期技术考核培训班,有3143人参加。经培 训考核,获初级等级证书735人,获中级技术等级证书2408人。对个体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 训和考核,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技术等级证书,这在哈市为第一次。 1989年,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了法律顾问处,各区、县(市)地相继成立了法律顾问 室。全年接到上访信216件,来访922人次。开展咨询、调解、代理诉讼、协助追索,共为会 员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期间,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组织个体工商业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 动。至1990年,涌现先进个人240人,先进私营企业经营者16人,上缴税款1亿元,认购公债、 国库券454万元,为教育基金、冬运会、哈依煤气捐款10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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