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中小学教育管理
【教职工住房建设】

    根据《关于哈尔滨市城市教职工集资建设住房的试行办法》,在南岗区和兴二期教职工住房建设上采取了市教委投资一半、教职工个人集资一半,并购买产权的试点,共吸收教职工个人集资款174.9万元。1993年12月和兴二期教职工住宅已竣工交付使用。1993年共办理中小学教师动迁免资698户,为教职工增加7 122平方米的使用面积;安排投资45万多元,对93户教职工给予了动迁补助,增加976.2平方米的使用面积。
    (刘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