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中小学教育管理 【对区、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第二次评估】 1993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区、县(市)政府教育评估组,对全市12个区、县(市)政府前三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第二次检查评估。评估组在各区、县(市)听取了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检查了"增优补差"学校和乡(镇)的教育工作,召开了部分教师座谈会。评估组着重对各区、县(市)政府重视教育的程度、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中小学办学条件、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导评估。同时,对兑现教师工资和降低辍学率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督导,并把其纳入对区、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评价内容之中。通过督导评估,全市校办企业返税270多万元。市政府将对在这次评估中产生的教育先进区、县(市)政府及其领导人予以表彰奖励。 (杨君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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